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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印发《2017年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忻州建设信息网 2017-09-19 14:29:51

忻建函〔2017〕206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实施方案》发送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准备,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工作精神,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具体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和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在建工程项目检查

1、各县、市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情况,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情况,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情况,拖欠工程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组织落实,有检查台账,有处罚记录,有整改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几方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在工程建设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项目是否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是否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

各县、市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抽取企业和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2016年以来新核准、新升级、新增项的企业进行核查:

1、企业从业条件:包括企业产值和营业收入,主要技术人员的种类和数量构成,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等情况;

2、经营管理: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统计数据上报,企业生产经营,代表工程业绩完成等情况;

3、市场行为:包括企业近5年代表工程业绩情况,需提供业绩清单,每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自主发包备案表、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凭证。

4、企业是否落实实名制用工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等进行检查;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有无拖欠行为;企业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企业是否实行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及企业“返三违”工作开展情况。

3、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机构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4、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5、是否按照本企业资质标准配备“三类人员”,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特种作业人员满足至少一个项目施工要求,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

6、企业为“三类人员”足额交纳本年度工伤保险,为特种作业人员交纳本年度意外险。本企业缴纳社保情况。

7、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各类检查工作要点,检查人员要准确填写检查用表并署名签字,对检查内容负责。受检单位要对被检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检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

2、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

3、建筑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4、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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