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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类人员”首次、延期申请意见的通告(第10号)

来源:忻州建设信息网 2017-09-27 15:57:48

忻住建建通字【2017】010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和《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批权限的通知》晋建质字[2012]312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人取得省住建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后,我们对段慧兰等3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冯前进等13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延期申请作出通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1:“三类人员”(首次申请)汇总表

附件2:“三类人员”(延期申请)汇总表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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