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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服务类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09-29 11:22:51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服务类项目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评标基准价= A×(1-K)+ B×K,保留二位小数。A=标准服务费×(1-招标人抽取的下浮率),该下浮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下浮率范围内通过现场三次随机抽取三个下浮率平均值的方式确定,保留二位小数;

B为所有入围并通过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即先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再对平均值及以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第二次算术平均值即为B,保留二位小数;

K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权重系数,由招标人随机在0.40、0.45、0.50三个值中抽取产生。

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关于更正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服务类项目基准价计算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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