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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流程

来源:临沧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7-10-18 14:42:40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已实行电子化报件,电子化审批。

书面资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份(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即可)。

网络资料:通过企业使用身份验证锁,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企业登陆”,按系统及相关文件要求必须清晰完整地填报网络申报材料并打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甲级资质申请须在完成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完成网上申报;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简历、企业取得乙级造价资质时间及其变更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及其拥有其他资质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的名称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营业执照副本需有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4.自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即可,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5.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应有全体股东签字。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必须由工商部门出具且时间应是申报日期前1个月内的,并注明全体股东姓名及出资额;

6.资质证书要提供企业现行资质证书和取得乙级满三年(包括乙级暂定期一年)的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如企业涉及分立、合并、变更等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涉及的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

7.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是指申报的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员之和(二者不重复计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同时是造价师或造价员,造价工程师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为工程师,并提供企业聘用证明材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造价员仍需上报。已签订合同,但注册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均认定为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

8.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年龄为不超过60岁(出资人除外);

9.企业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应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格式相符,真实、有效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

10.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应为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机构核对并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应为申报日期前1个月内的;

11.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由社保中心核对并盖章认可的企业申报甲级资质日期前1个月内的缴纳社保的缴费发票、《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应包括人员名单、缴费基数、个人社保号(代码)等);

12.企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距申报日期不能超过6个月,且必须是连续36个月内的;

13.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应每年按月份的顺序上报。税票或银行缴税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计税金额、税率、纳税所属时期等信息,缴税科目应为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开具的营业发票及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系统所示要求上报。

14.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示范文本的要求,在相关的报表附注中,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内容。

三、其他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或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2.企业网络申报材料已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整上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鹏;

联系电话:0871-64320642;

单 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19室;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1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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