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检查的通知

来源: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2017-10-26 11:37:09

各县市区质量监督站、各检测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技术活动,市建管处决定从2017年11月上旬开始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检查内容

1、检测机构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2、地基基础检测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数据上传及抽样数量是否严格按检测规范进行;

3、各检测机构脱钩推进情况;

4、检测合同是否到当地管理部门登记及合同的规范性;

5、是否存在虚假报告,是否存在超资质检测;

6、检测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

7、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

8、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原始记录的准确及完整性;

9、检测场所的工作环境;

10、检测市场行为。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各检测机构按照检查内容和《通知》附表,先行完成自查自改,市建管处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改进和完善存在的问题,规范检测行为。认真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2、县市质量监督机构要规范检测市场,加强检测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认真查处违规检测行为。

3、市建管处在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管理,又不履行《通报》整改的检测机构将停止其开展检测业务。对检测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按有关规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对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联系人:陈亦工 联系电话:8466835

附表: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评分表

2017.10.24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