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第一轮标准文本的征求意见,我办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继续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部门及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办。
电子邮箱:176131785@qq.com
联系电话:0574—87187293
附件:《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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