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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绿色建筑工作打造园林城市

来源:兰州市建设局 2017-11-14 14:41:33

绿色建筑工作,是创建园林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基础上,市建设局根据市创园办要求,及时提供绿色建筑资料,积极做好创建园林城市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一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建筑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宣传推进等工作。为使全市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做到有章可循,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是严格绿色建筑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省建设厅对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我市在严格执行《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基础上,率先将绿色建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强制执行的“三类建筑”(政府投资、大型公建、保障房建筑)扩大到集中建设10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由单体绿色建筑向成片区绿色建筑发展。同时,根据省建设厅要求,转变绿色建筑的认定方式,由过去设计阶段认定绿色建筑向实体运行阶段认定绿色建筑发展,力争在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60%以上。

为推进了绿色建筑由图纸审查认定阶段向实体化运行阶段的转变,我们专门邀请省市绿色建筑专家对我市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了试点验收,目前,我市通过绿色建筑验收的8项共计47.45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开展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统计申报工作。

三是树立绿色建筑样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建筑。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的难题,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向省上申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其中,组织申报的“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太阳能科研教学综合楼”获2017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二等奖。

绿色建筑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在今后,市建设局将继续加强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步伐,为宜居兰州、幸福兰州的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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