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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大庆市2017年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庆建设网 2017-12-07 14:54:38

庆建发【2017】125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大庆市2017年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6 日

大庆市2017年建筑工地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决定自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等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建筑工地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景新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春林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管理站全体成员,各县(区)建设局(含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经开区环保建设局)主管建筑安全副局长和建筑安全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管理站),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管理站站长何成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防火期,从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建设局要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并积极推进落实;将建筑工地落实防火措施的督促工作落实到具体人,抓好防火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并将建筑工地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督促施工企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二)做好施工现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各县(区)建设局要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火灾防控方案;是否有完整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制度;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带队,对承建的结转或冬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留宿看守人员取暖、用电情况,暂舍通风情况,防寒、防滑等劳动保护情况,消防出入口通畅情况等。

(三)加强火灾防控宣传教育。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各类企业和作业现场的消防宣传公告、标语、警示、动火制度、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进一步突出火灾案例的宣传,广泛利用宣传栏、橱窗、条幅等各种载体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力争人人都能够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各县、区建设局要组织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2.县、区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各县、区建设局安全站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尤其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3.市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抽查。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站抽查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各县区建设局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站报送工作总结。市城乡建设局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送工作总结,接受督导考核组的综合考核。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防止断层、死角和盲区。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实施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运作、反馈、激励等各项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市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继亮,联系电话:0459-6293621,电子邮箱:dqjsjaqz@163.com。

抄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境保护局。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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