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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贯彻落实豫建明电[2017]32号做好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11 15:34:18

周建明电〔2017〕30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7]32号)转发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冬季及“双节”施工安全部署

当前,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又逢“元旦”、“春节”临近,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高空坠落、火灾、冻伤、中毒等事故高发期。各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大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好“双节”前后及冬季施工安全工作。

二、迅速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活动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季节和节日特点,切实做好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临建设施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停工的工程,除值班人员的生活用电外,施工场区一律拉闸断电,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材料堆放整齐并做好防火工作,施工楼道封闭,工地大门上锁,人员进出登记。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要按照国家、省、市及建筑行业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整改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

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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