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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11 15:35:03

周建明电〔2017〕31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7年12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全省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豫建明电〔2017〕33号)和,我局决定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止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鲁山大火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高层建筑和老旧居民小区等物业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确保行业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为“双节两会”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要督查防火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可行,现场人员是否掌握火灾扑救及逃生知识和技能等;建筑保温材料、临时用房(特殊是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住人的临时用房,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全部拆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情况,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特别是现场宿舍、食堂等生活区用气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材料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火措施;现场动火作业是否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电焊施工是否进行可靠的周边防护;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管道、消防水源、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配置设置;现场施工道路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消防安全。主要督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公共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运行良好,消防配水管网水量是否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市政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物业消防安全。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并建立台帐;是否按要求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立、集中充电车棚建设等;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重点督查消防泵(栓)、消防水箱、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事故广播、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电气线路管理;消防控制室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和制度建设,应急事件处置程序建立、防控室人员值班和持证上岗以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情况;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高层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等。

(四)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年底前,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内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要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养护,确保完好有效,要按照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个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本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自防自纠能力。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副局长陈心宇任组长,局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物业管理科、科技墙改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科。

四、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对局属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建筑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3、城市建设科负责牵头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4、物业管理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查物业管理区域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5、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周口中心城区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6、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支队负责周口中心城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监察执法。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好本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建立工作台帐,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

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汇总,分析研究火灾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风干物燥,取暖用电量急剧增加,预防火灾任务繁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切实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行业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火灾防控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段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工作,建立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值班巡查工作,特别是要对区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要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单位自12月份起每月23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方式:

建筑管理科 常 伟 8273726 zkjgk2010@163.com

城市建设科 张大华 8273722 zkjwcjk@126.com

物业管理科 周铁岭 8521975 5731106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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