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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在建市政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池州市建设委员会 2017-12-18 13:45:15

池质安市〔 2017 〕 76 号

关于开展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冬季安全

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建质函〔 2017〕 2795号)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建安函 [2017]601号),深刻吸取北京大兴区“ 11.18”重大火灾及天津 “ 12.1” 重大火灾两起事故的教训 ,强化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检查范围

市直所有在建市政工程。

二、组织领导

组长:程从稳

副组长:鲍维

成员:严炎、卢伟

三、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安全技术交底及岗前教育培训情况;

3 、冬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

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情况,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措施管理与落实情况;

5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顶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执行情况;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与落实情况;

7 、施工现场封闭及安全警示标语设置情况;

8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即日起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建设的在建市政工程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应在 12月 17日前完成。

(二)抽查阶段 :我局将在各施工现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 12月 18日起组织对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开展安全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检查要留存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建设单位将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一览表填好(见附件),并于 12月 17日前报我局市政科。

(二)边查边改,注重实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停业。

(三)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 各项目要针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强化安全生产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 2018年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认真总结,健全机制。 各项目要在认真总结、深入检查的基础上,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2017 年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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