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转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河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8-02-24 14:14:17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关于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定额站(科)、省建投集团、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云南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装配式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已编制完成,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发承包计价行为,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宣贯,并委托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省建筑技工学校同共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云南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装配式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二、宣贯对象

全省范围内执业造价工程师、持有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及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宣贯时间

定于2018年3-4月份进行,具体事宜由各州(市)定额站(科)会同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商定,宣贯方案(省建筑技工学校宣贯方案)请于2018年3月2日前报送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120室。

四、有关事宜

(一)宣贯工作根据《2015年度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实施,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负责计划、统筹和安排,并做好师资配置及教材调配工作。

(二)各州(市)定额站(科)会同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宣贯工作的开展,省建筑技工学校负责省建投集团内部人员宣贯工作,并有序组织好辖区内报名工作。

(三)宣贯学时将计入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10个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具体承办的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会同州(市)定额站(科)、省建筑技工学校会同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按相关要求出具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种 旭,0871-64320643;

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 代忠强,0871-64109371转8009

省建筑技工学校 祝 夏,0871-65640266

附件: 云南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宣贯学时证明.doc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2018年2月22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