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做好2018年建筑施工节后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来源:盐城城乡建设局 2018-02-27 14:30:58

盐建建筑〔2018〕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各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全市建筑工程陆续复工开工。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生产安全,实现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良好开局。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复工开工工作部署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收心用心聚力,杜绝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实、抓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复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复工程序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凡节后复工的建设工程项目,须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由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方可复工。检查不合格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

三、加强培训,坚决防范违章操作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用工情况进行逐一梳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要做好复工前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要加强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要及时对安全教育过程进行旁站,认真核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发生。

四、强化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主要开展以下检查工作:

1、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有检查、整改记录;监理企业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在节后复工前对施工现场复工准备和安全措施落实进行全面排查的情况,对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是否允许复工。

2、检查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检查重点部位实体安全情况。高边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土方开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管理情况;防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方面的安全防范情况;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稳固及堆载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棚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情况。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作业班组施工前按照工种和季节施工特点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扬尘控制情况。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实行封闭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水泥、砂石、裸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覆盖密闭情况;施工场地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情况;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并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等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建筑工程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的企业,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