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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03-16 11:51:23

广规建住发〔2018〕94号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入广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市场提高图审效率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8〕1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变施工图审查合同管理模式

为破除建设工程领域 “潜规则”,降低施工图审查市场纠纷风险,明确合同双方责任,我局制定了《广元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附件1),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施工图审查应坚持“先合同、后审查”的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签订合同,也可自行签订后上传至《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二、实行施工图审查业务登记制度

为落实施工图审查业务市场责任制,掌握中介机构承揽业务情况,市中心城区建设单位应在图审中心窗口提交《广元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并登记,统一建立施工图审查台账,对未进行合同登记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

三、规范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各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执行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要求收取费用,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机构压缩合理的审查周期、压低合理的审查收费价格,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随意下浮收费比例。

禁止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或者变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并依法给予处理。

四、从严监管施工图审查市场

建设单位在省建设厅批准在广元从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中自由选择,不受任何个人、上级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技术审查不严不细、不坚持 “中立”原则、“讲人情、听招呼”等现象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五、建立清单制度提质增效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市场提高图审效率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8〕17号)中的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查合格书。我局将建立施工图审查机构“负面清单” “扣分制度”,坚决杜绝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求社会效益和审查质量现象,对审查质量长期低下、相关单位投诉较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依规查处,直至依法取消其施工图审查资格。

附件:《广元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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