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榕建招[2018]1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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