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管〔2018〕18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省厅组织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筑[2017]24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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