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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3-23 15:18:26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2017年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果,进一步夯实在建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一季度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范围

督查时间:即日起-3月31日

督查范围: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四不开工、四不出门、八个100%”执行情况。

二、督查领导小组

成立“南昌市建委2018年一季度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吴韶宸

副组长: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 周庆荣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黄跃生

成员单位: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稽查执法办公室

联络员:市建委质量安全处科员 陈漪武

(联系电话:13870951897)

督查组人员从以上成员单位中抽调,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为主,采用飞行检查、座谈交流方式开展督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督查组发现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开。督查组将适时“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缓慢的工程,进行约谈、全市通报,必要时依法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 突出防治重点。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对本地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施工扬尘污染的动态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二)坚持压力传导。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督查切实传导压力,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地。

(三)加强信息通报。督查结束后及时汇总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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