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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印发《2018年广元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04-02 16:06:50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市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呈多发态势,2014年8月25日朝天区锦绣家园发生一起塔机坍塌较大事故,2015年11月18日苍溪县广明如意城发生一起支模架坍塌较大事故,2016年、2017年我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均占事故总起数较大比例,今年1-3月,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呈现高发态势,发生3起死亡事故,事故类型均为高处坠落。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高处坠落等多发性事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18年广元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广元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住事故多发、频发和高发势头,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整治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支系统、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等部位易发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重点

高处坠落事故包括临边、洞口作业,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用等可能发生的高处坠落。主要内容有:

1.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施工现场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明确责任人。

4.洞口、临边是否采取加盖封严、设置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

5.吊篮使用前是否检测合格,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6.脚手架外侧是否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的空隙大于15cm时是否做到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脚手架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作业,作业人员上下是否使用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7.电梯井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置不低于1.5m防护门,在电梯安装施工之前,井道内是否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硬质防护,每层设置安全平网水平软防护。

8.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接料平台口是否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是否设置防外开装置。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9.对2m以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与拆除、钢筋绑扎、预应力张拉、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等结构施工以及装修、安装工程等高处作业时是否设置操作平台、有可靠立足点;门窗作业时是否有防坠落措施,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等。

10.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下层作业的位置处于坠落半径之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及警戒隔离区;对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是否搭设防护棚。

(二)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重点

坍塌事故包括基坑、边坡、管沟坍塌,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坍塌,主要内容有:

1.是否编制基坑、边坡、管沟、地下暗挖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由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按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进行第三方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3.基坑、边坡、管沟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是否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允许荷载,开挖的土方是否随意堆放在基坑边或管沟边。

4.基坑、边坡、管沟施工是否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出现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撑及脚手架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使用寿命年限达8年,是否有鉴定合格报告。

7.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配备情况;

8.卸料平台、防护棚搭设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置独立的受力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卸料平台在醒目位置悬挂限载标识与使用要求标牌。

9.使用的钢管、扣件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复检合格报告等资料。

三、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4月20日:部署启动阶段。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地区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4月21至5月31日:自查自纠阶段。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负责督促辖区施工及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所有在建项目认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企业及项目部、监理部应存档备查。

(三)6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督查阶段。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应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对所有受监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级所有在建项目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7月1日至7月15日: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7月中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总结分析全市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并向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监管工作中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整改,逗硬执法。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典型案例予以媒体曝光。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提出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要严肃查处。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专项整治期间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导致事故多发的,将约谈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函告当地政府。

(三)加强引导,认真总结。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处,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7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孙晓蓉,联系电话:08393260173;E-mail:735271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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