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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来源: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04-02 16:12:18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截止2018年3月26日,你县共发生2起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事故详情见附表1)。根据《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川建质安发[2011]374号)的规定,现对该2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依法对相关责任企业及责任人进行约谈、给予不良行为扣分、通报批评或暂停相关资质(资格),并在事故发生10内完成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上报相关资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附表2);在事故发生105日之内,将查处情况或处罚建议意见报告我局(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以书面函形式解除督办。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时间完成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联系人:孙小蓉 电话:08393260173

附表:1.2018年1-3月剑阁县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汇总表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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