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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8-04-12 16:52:12

建函〔2018〕1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8日

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隐患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技能和防护自救能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领导小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肖尚

副组长:朱景荣

成员:石祥保、王华中、叶迎九、何俊林、傅国平、张国和、翟光南、王蕙轩、程江

四、 主要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中全部整治内容。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8〕2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建质函〔2017〕2795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30号)中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内容。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本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一系列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准确理解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8年7月-2019年12月,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开展1次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要结合现场实际制定表格,明确检查内容,所有检查人员签字。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季节性变化,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检查除上述主要内容外,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也将一并作为督查重要内容。

(三)总结经验。2020年1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所属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工作的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责任人和要求,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各责任单位、项目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力度,重点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管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三定”原则,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工作要形成闭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公司、项目部通过板报、标语和横幅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我委将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市建筑行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执法,严肃处理。我委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562-2872764、0562-2869221)和举报信箱(tlsjgj@163.com)。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铜陵市建设工程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建政〔2016〕154号)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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