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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当前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5-04 12:00:47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年”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实施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省住建厅对部分地区施工现场和起重机械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了诸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令人堪忧,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责令暂停检测的检测单位(名单见附件)要严格按省厅要求对已检测过的起重机械重新复核,并出具检测结果,各地主管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对其检测结果进行抽检复核,检测机构分别于(5月2日、15日)前对重新复核合格的和不合格的报当地主管部门和省厅,各地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厅(5月2日、15日),以备抽查。检测机构在此期间不得开展新的检测活动,如发现开展新的检测业务,省厅将按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二、各检测机构严禁出现为逃避检查而不走监控系统的现象,各地要确保每一个施工现场运行的起重机械全部进入监管系统,严禁出现系统外运行的起重机械。各地区要加大监管力度,参照省厅的督查方式进行暗查暗访。三、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单位要按《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好各方义务和职责,安装拆卸、检测单位可采取购买执法记录仪或能保留影像资料等设备,全过程留痕,租赁、安装拆卸单位要对出具的自检报告负责,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使用单位要定期组织检查。检测单位要加强组织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确实提高检测质量,对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坚决不予出报告,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出现上述问题要立即报告省厅,省厅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四、各地要以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坚决处罚,该清出的坚决清出,严禁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对该监督不监督,该发现未发现,该抽查不抽查,该停工的未停工,该处罚未处罚等行为,省厅将通报全省,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严肃问责。


附件:

1.责令停止检测机构名单

2.起重机械隐患排查表(截止4月30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日

抄送:施工、监理、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单位。

附件1暂停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1.吉林省中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四平市泰安起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吉林省君海起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4.长春建安检测有限公司

5.通化市平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6.吉林省通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 起重机械隐患排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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