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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06-12 16:23:06

湖公管办〔2018〕10号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公管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的推行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8年下半年,将在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计、勘察、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总承包等服务类项目中率先推行;第二阶段,2019年上半年,开始在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材料、设备等货物类项目中推行;第三阶段,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省、市重点(重大)项目、技术复杂、难度系数高、特殊工艺等施工类项目中推行,争取在2019年底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各地在分阶段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倡导招标人试用工程建设“评定分离”模式,不断摸索总结实践经验。

附: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8年6月6日印发

附件:

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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