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质安监字[2018] 2号
关于加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提高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就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监督管理做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绘制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
2、全部拟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
3、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贮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
4、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5、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筑物及相关环境。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龙其应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把关。
四、施工企业应项目开工前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交底,施工过程中应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修正。
五、安全监督机构在项目开工条件审查时,重点检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编制和审批,并收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原件,及相关审批文件交监督人员留底保存。
六、监督人员在日常安全监督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施工平面布置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经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执行,应立即查明原因,责令整改。
七、对未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的项目及企业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