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建价〔2018〕11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及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检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于7月6日前,按要求填报完成定期检查表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专职专业人员近三个月(3-5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报送市造价站。2018年以后取得资质的企业无需填写业绩。
二、成果质量检查
被抽查的企业(详见附件3)于6月22日前,将成果文件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市造价站。
请各咨询企业高度重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联系人:潘丰,联系电话:82313322,邮箱:jhgczjjd@163.com。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6月11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