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印发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的通知

来源:滁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2018-06-21 17:08:47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更新和完善二级建造师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其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2018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继续教育大纲是我省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依据,请各地按照继续教育大纲和相关要求贯彻执行,具体实施由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附件: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2018版)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1、 2018年第四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