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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函[2018]124号 市住建委组织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冈市住建委 2018-07-13 15:05:50

各县(市、区)住建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8〕218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黄普法办[2018]10号)要求,按照《关于在黄冈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黄建文〔2017〕35号)工作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求真务实,坚持创新发展、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阶段性的经验和成果,及时推广典型做法和方法,积极探索法治宣传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及时宣传先进集体人物事迹,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督查内容

1.“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社会实效。

2.“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评标准参照《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评细则》。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中期督查通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年度法治工作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手段,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对普法对象进行测评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7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情况报市住建委法规科(电话:0713-8358519邮箱:2983451160@qq.com)。7月下旬至8月中旬,市住建委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委属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8月下旬至9月,迎接市普法办、省住建厅检查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重点督办、重点落实。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督查,全面真实了解“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中期督查工作,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七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宣传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市住建委将根据检查情况,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件: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评细则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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