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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无锡建设信息网 2018-07-16 16:00:25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度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0月下旬召开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三)从省外、市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五)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市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

(二)今年起放宽对《 资格条件(试行) 》中关于学历、资历要求,学历认定等相关问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组织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苏人社发〔2016〕476号)精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48号),从今年起,我市开展建设工程系列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

(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预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不再提交纸质附件材料,只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职称申报入口网址:https://61.160.99.102:8031/WXJXJY/TitleDeclaration/home/Index.aspx。首页“申报入口”栏目的右侧点“工程类评审”;系列中选“建设工程”,也可在首页“申报评审”的“已开放申报”中选择“无锡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入网上信息填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7月 13 日至8月2 日。

(三)《申报表》 打印。经网上复审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8月6日至8月1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30,下午2:00到5:00为材料报送时间,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表》一式3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办证的一张近期清晰彩照(一寸、两寸均可,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及性别),送至无锡市梁溪区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九楼901室,联系电话:81855725,逾期不予受理。单位统一报送的,如同一级别申报人数超过两人,请对该级别提供一张申报人员花名册。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7〕2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计算机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四)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无需上传整套图纸的PDF文档。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五)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发表的论文,需清晰上传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的PDF格式文件(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译(著)、已发表论文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就行。未发表论文需在发表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学术会议)栏填写“未发表”,在发表日期一栏注明撰写日期。

发表或未发表的都须上传对应的WORD文档(不能将论文以图片格式存入WORD文档,也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除专技人员公修课以外的继续教育凭证需对原件扫描上传。

(七)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八)《申报表》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区职称部门的印章。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收费方式:报送材料时现场收费。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

(三)网上申报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需附图签及相关说明,要能够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五)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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