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做好201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2018-08-10 11:49:28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对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工程经济专业”的解释和界定,详见附件1。对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详见附件2。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9:00—8月23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每天9:00—12:00,15:30—17:30);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人力资源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料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理。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8月26日24:00。

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8年10月28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考区设置

201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附件: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