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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御第16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8-08-16 11:32:14

湛建办〔2018〕165号

关于做好防御第16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房管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8月14日7时,第16号台风“贝碧嘉”(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湛江市偏东方约360公里的南海西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23米/秒)。预计,台风“贝碧嘉”将在我省西部海面缓慢回旋摆动,强度还将略有增强,并可能于15日白天在上述沿海地区再次登陆,登录后沿粤西沿海向广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我市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沿海海面风力7~8级、阵风9级。为认真做好第16号台风的防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的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第16号台风的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台风暴雨动态,落实责任,落实预案,并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建筑施工工地、小区物业公司、燃气站点和我市直管公房,要克服侥幸心理,防止麻痹思想,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对可能因受台风及暴雨袭击造成损害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高层建筑外墙脚手架、高支模、简易工棚、围墙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将工棚居住的民工转移到安全地方,特别要做好深基坑、塔吊等危险源的防护加固工作,对不牢固的广告牌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各燃气企业应重点对储配站内设施、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相关设施的防护、加固、抢修、维护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克服侥幸心理,加强督促检查。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对小区住户有关台风信息的告示,督促业主将窗台、阳台、露台等部位的花盆、遮阳伞等容易坠落、受损的物品移入室内。排查小区内易受台风引起安全事故的部位,重点检查小区路灯、景观池、电梯、广告牌及配电房、供电线路、备用电源。有地下停车场的物业小区,应准备好沙包、木板等防灾物资,防止发生暴雨导致雨水倒灌地下停车场的情况。台风过后要做好小区垃圾清理工作,及时排查供电线路,防止出现涉水触电事故。

五、各房管职能部门要做好对直管公房的安全检查,必要时要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六、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做好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如出现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全力抢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杨程越、13828280425;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科,刘元东、18927608163;物业管理监管科,谢礼德、13702721233;市燃气管理站,钟鸣、138225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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