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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8年第22、23、24批延续及第22、23、24批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8-08-27 11:28:30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8年第22、23、24批延续及第22、23、24批变更注册贴标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南京市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2018年9月5日之前交建管处监理科一楼大厅7号柜台,截止日一周后领取(需提供省厅接收凭证或单位介绍信),联系电话:84632239。自即日起省厅行政审批中心不再接受企业自行前往贴标,须由市级主管部门集中贴标,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日期交齐贴标证书,逾期未贴标的将顺延至下一批。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监理管理科

2018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1.2018年第22批监理变更

2.2018年第22批监理延续

3.2018年第23批监理变更

4.2018年第23批监理延续

5.2018年第24批监理变更

6.2018年第24批监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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