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市〔2018〕319号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保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8】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通知》的要求,将辖区内的农村气代煤工程纳入本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同时,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监管各方责任。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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