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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暨开展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的通知

来源: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9-03 11:25:05

甘建函〔2018〕542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规建局: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442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迎检准备,并对辖区内2017年以来完成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在建的采用隔震、减震装置的建筑工程按要求开展自查,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自查情况和工程项目清单(见附件2、3)报省建设厅设计处(省抗震办)。

联系人:胡滨

联系电话:0931-4609733、0931-4609731(传真)

电子邮箱:kanchashejichu@163.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442号)

2.2017年以来完成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清单

3.在建的采用隔震减震装置的建筑工程项目清单

甘建函[2018]542号附件.doc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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