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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03 12:53:52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8〕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完善落实治欠保支长效制度机制

(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完善工程立项审批制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防范政府项目等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推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欠款导致的欠薪问题。落实施工总承包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继续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和管理责任。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出借借用资质、挂靠承包、转包、违法发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等经济、法律等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预防工程款拖欠。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优化升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农民工组织化进程。

(二)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8〕16号),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推动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身份信息、从业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逐步实现全覆盖。

(三)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办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办法,督促总承包企业规范施工项目工资支付管理,解决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支付等源头性问题,做到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要在银行开立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五)完善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的收缴、使用和退还。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有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六)全面推行欠薪报告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对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情况受到影响而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督促其将当前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和偿还计划等情况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上级工会作出书面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第一知情人”作用,监督企业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偿还协议,明确欠薪原因、欠薪金额、涉及人数、偿还期限、承担责任及监督措施。

(七)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监管。在全市开展“建筑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引导辖区内用工的全部建筑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八)实施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落实重大欠薪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每半年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1批次重大欠薪违法案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次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社会公布情况。实施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将重大欠薪企业录入“黑名单”,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焦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部门网站、信用焦作网站、国家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if  !supportLists]-->二、<!--[endif]-->依法处置拖欠工资行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畅通欠薪举报投诉维权渠道。畅通人社部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农民工维权渠道,督促指导总承包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公布当地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健全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工作,欠薪案件投诉举报登记率100%。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巡查重点和台帐管理,督促总承包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长效制度。开展季度集中排查,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工资支付工作;对难以协调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开展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和其他关键时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切实抓好欠薪案件办理。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限时清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沟通交流、研究解决行政司法联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犯罪行为。

<!--[if  !supportLists]-->(四)<!--[endif]-->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加快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时及时预警报告。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欠薪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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