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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黑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专项审查专家成员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09-04 11:18:03

黑建函〔2018〕568号

各市地住建局(委):

为提升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力量的实际,经研究,对黑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专项审查的专家库专家人员进行补充完善,现就专家库成员资格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围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技术审查工作,在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及大专院校科研人员中,推荐从事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所对应专业的技术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了解掌握本行业内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本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领先技术水平;

(三)建筑、结构专业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职业资格,岩土勘察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四)本科学历以上,并连续从事与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对已在国家或省抗震设防审查原专家库的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五)具有丰富的实践与理论经验,能够胜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各类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审查工作;

(六)申请人应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含2项)大型超限工程设计或5项以上(含5项)超100米高层设计、5项以上(含5项)甲级勘察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主持承担完成并参加过省内外超限工程项目审查、设计任务。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专项审查专家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经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全部材料报送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市(地)住建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至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15:00时;

(五)省住建厅对推荐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出专家库拟选名单,并在黑龙江省建设网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录入省专家库。

四、几点要求

1.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专项审查专家是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提供服务的技术支持团队,各地市住建部门应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积极组织当地相关人才单位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领导要认真把关,切实把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的优秀人才举荐出来,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贡献技术力量,同时为中青年培养提供技术平台。

3.申报人要实事求是的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完整提供各种业绩证明材料。

4.中、省直单位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对本单位相应专业推荐相关技术人才申报材料,单位审核后可直接上报省住建厅。

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材料申报工作,由地市建设主管部门集负责收集,应按截止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邮寄方式、地点

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xf53604862@163.com。

2.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312室(地址: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

(二)相关信息查询与申请表下载

请在黑龙江建设网站(网址:http://www.hljjs.gov.cn)通知公告一栏查询。

(三)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厅勘察设计处于辉0451-53651102

钟行0451-53604862

附件:黑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术专项审查专家成员资格申请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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