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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监管工作和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九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09-04 11:21:33

赣建价[2018]4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2018年度工程造价监管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监管工作和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原国家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以及我省现行行业管理性文件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抽查对象

省内各设区市和省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内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进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公司)。

三、抽查内容

1、2016、2017年度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履行住建部令第16号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成果文件”和“竣工结算成果文件”备案工作职能实施情况;执行国家、省规定的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行为情况。

2、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依法依规执业行为和诚实守信情况;各地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和秩序情况。

四、检查和抽查时间安排

全省整个检查和抽查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上旬为各地对检查出的行业执业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和整改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前为各地动员、布置以及受检对象自查工作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为各地监管机构的检查阶段;11月中旬为各地检查工作情况材料汇总和上报阶段;11月下旬为我厅组织抽查阶段;12月上旬为各地对检查和抽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阶段。

五、抽查方式

从11月下旬开始,我厅将依据双随机的方式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方式为:

1、听取被抽查对象的整个工作情况汇报。

2、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地检查项目清单(格式详见附件1)。

3、厅抽查组按各地提供的检查项目清单,按双随机的规定从中随机确定30%的抽查对象并实施抽查。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和抽查工作,精心谋划和组织好相关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好市场问题举报和媒体监督曝光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2、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在对本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进行检查和抽查时要建立完整的受检对象清单目录,对每一实施检(抽)查对象要逐个填写完整的检(抽)查工作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2);要实现受检对象的全覆盖,防止监管工作留有死角,确保检查和抽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各地在开展本次检查和抽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应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精神,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4、开展本次检查和抽查工作有关事宜的联系单位和人员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舒培、邓红。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附件1:检查对象名录库

附件2:检(抽)查工作情况记录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附件2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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