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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09-06 11:55:19

黑建质〔2018〕2号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住建局(建委),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将《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附件1:《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http://samr.saic.gov.cn/xw/yw/wjfb/201808/t20180817_275598.html)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4日

附件1: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质监〔2018〕131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于2018年9月份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弘扬“工匠”精神,有效落实建筑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为建设质量强省,推动龙江工程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省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宣传活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各市(地)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努力营造“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守质量底线。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和监理报告制度。各市(地)要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督促建筑企业提高创建精品工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水平。要全面落实监理单位向住建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制度,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质量监理责任,提升监理工作能力。

(四)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和常见问题治理。各市(地)要以“建设工程质量月”为契机,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回访活动,积极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畅通工程质量诉求渠道,加大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力度,及时妥善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并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广泛参与。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七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要提高新闻媒体、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造势。

(三)明确重点,确保实效。各市(地)要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为重点,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四)形成材料,总结上报。各市(地)要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月”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情况、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等,并于9月28日前上报省总站。

联系人:乔富春0451-82729133(电话)

邮箱地址:hljszjtzl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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