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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07 11:06:59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株建发〔2018〕110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在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共同努力下,今年1-7月全市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可控。但在建筑施工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总量,特制定《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5日

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可控的发展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且较去年同期呈增长趋势,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发生总量,市住建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力争2018年全年全市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力争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二、大检查时间

2018年8月中旬至2018年12月。

三、检查范围及督查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排水等行业(领域),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建筑施工、燃气、供水、排水、装饰装修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通过深入持久的检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大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各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总量。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所辖领域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专项行动,实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全覆盖、地方党委政府检查督查全覆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项督查全覆盖。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株洲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质安科、公用事业科、执法科、建管科,市质安处、市燃气办、市用水办、市排水办、市装饰办等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由质安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调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组织、协调、调度相关工作,切实将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所辖领域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任务;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带队检查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少事故发生总量。

(二)牢牢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各单位要坚决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牛鼻子”,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要深刻汲取2017年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部位、环节采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该停产整顿的决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决不手软。通过积极发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带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带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切实减少事故发生总量。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燃气、供水、排水、装饰装修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企业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执行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强化对建筑施工和燃气非法违法经营和违规违章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相关要求,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联合执法。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重点推动“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此外还要强化安全生产群防群控,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动员部署,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企业自查、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和部门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防控安全风险,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综合督查阶段(2018年11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在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全面部署安排的基础上,市安委会、市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住建领域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所辖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细化检查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制定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坚持要统筹兼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全过程、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部位、环节,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工落到实处。要加大所辖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识别,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乃至酿成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请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8月下旬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2018年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胡炜,联系电话:28686027

电子邮箱:23797678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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