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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建筑 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18-09-07 11:12:10

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建筑

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在肥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食药安办[2018]27号)要求,现就我市建筑工地中秋、国庆期间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建筑工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工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筑工人食堂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餐饮备案证,方可进行供餐。

二、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工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环节监管,做到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环节重点把控,同时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值班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重大事项报告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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