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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8-09-10 10:57:20

转发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及省厅汇总的信息核查常见问题(附件2),做好核查入库工作。其中,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附件3)由省建设信息中心核查,本市三级资质企业按以下办法开展核查:

一、核查范围

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附件4),以及省厅发文之日起新增的上述范围资质企业。

二、核查程序

(一)企业网上完善“三库一平台”信息。进入“粤建网—三库一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填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中所列的核查项。

(二)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提交资料,具体见“信息核查材料清单”(附件5),除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要核验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收件时由窗口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

(三)资料齐全的,市住建局窗口核对原件后,出具收件通知书。

(四)市住建局对入库信息进行核查。

三、时间安排

企业提交资料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批次安排详见附件4)。

市住建局核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

四、核查要求

(一)企业主要人员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对照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确保“三库一平台”所上传的人员资料须符合标准。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二)企业需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三库一平台”填报信息须与企业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致。

(三)因核查量大,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企业提早准备,资料齐全的先提交先核查。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

2.信息核查常见问题

3.二级资质企业核查名单(省核查)

4.三级资质企业核查名单及核查计划(市核查)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

6.企业信息核查表

7.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8.个人业绩证明(样本)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

(行政审批科联系人:藏雪,联系电话:0759-3130993;建筑市场科联系人:陈小丹,联系电话:0759-3588039)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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