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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 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8-09-10 10:57:20

湛建质〔2018〕15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884号,附件)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鼓励和指导辖区在建项目在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在建项目的各方主体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等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一期工程质量监管业务培训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三是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宣贯。

(二)精心组织示范项目观摩活动。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2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监理单位代表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观摩活动具体另文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辖区范围内选择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前往观摩学习。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互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

(三)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开展对辖区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二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对建筑原材料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含建筑用砂)、预制构件、钢筋、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管件等的质量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全面启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17〕2号)的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我局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参照我局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策划部署好辖区“质量月”活动。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积极动员辖区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参与“质量月”系列活动,坚持问题向导,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力争在治理治理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治理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对辖区开展“质量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10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祁孝福,联系电话:3855050,邮箱:zjjsza@163.com)。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884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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