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 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汕头建筑信息网 2018-09-17 10:51:02

各区县住建局,各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申请新增)的建筑业企业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按照(粤建许函〔2018〕1742号)要求,迅速完善“三库一平台”中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

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由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核查,联系电话020—87250708。市住建局负责受理并核查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附件2)。市住建局核查收件地点: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88489801。

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按附件3要求提交材料。企业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11月15日前提交至核查部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不按时接受材料核查的失信企业,将列入全省不守信“黑名单”予以通报,在升级或增项申报时对其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四、核查部门对核查发现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通知

2.总承包三级信息核查企业名单

3.总承包三级企业核查材料清单

4.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5.企业基本信息表

6.技术负责人员基本信息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3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