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印发《马鞍山市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建设工程监督站 2018-09-21 16:33:13

建质〔2018〕75号


各县、区住建委(局),委属各单位,开发园区建设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75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120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马住建〔2017〕223号)”,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修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马鞍山市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9月12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