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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建设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25 15:57:17

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城管)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结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甬建发〔2018〕34号)及《宁波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储备用地)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甬环治办〔2018〕7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将开展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减少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建筑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整治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预防假期前后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突出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扬尘控制、围挡的排查和管理、施工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劳动用工管理、燃气安全以及危旧房情况进行检查。

1、开展在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扬尘控制、围挡的排查和管理、施工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劳动用工管理的检查。

2、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门站、阀室等的安全状况;全面检查瓶装燃气市场。

3、加强全市范围内各类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园林绿化等的安全生产。

4、加强危旧房安全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危旧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

5、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分包、肢解分包的,未保障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等。

三、检查时间

2018年9月25日—9月30日期间随机开展专项督查。

四、检查方式

按照“四不二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或招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查阅管理文件,资料台账,随机抽查工作面,视情况核发检查通知书。

五、检查要求

此次安全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情况存在严重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岑建钧,电话:6302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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