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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规范地方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来源: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8-09-26 14:42:22

省直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长白山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中心(含分中心);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关于规范地方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活动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地方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活动的有关规定》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关于规范地方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活动的有关规定

为积极支持地方依规依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充分发挥综合评标评审专家作用,进一步释放“放管服”改革成效。现对规范地方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活动做如下规定。

一、抽取原则

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应当坚持确有必要、合法合规、分级管理、交易有序的原则。

1、地方抽取使用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2、抽取使用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评审的项目,应当进入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或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

3、严禁不按规定抽取使用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严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之内的项目,进行场外交易。

二、抽取手续及要求

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相关规定,持有关文件,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抽取使用手续。

1、政府采购类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持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抽取使用专家申请文件。

2、工程类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持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抽取使用专家文件。

3、确因特殊情况、特殊原因,政府采购类项目、工程类项目,不能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除按要求,出具相应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抽取使用专家申请文件外,应当由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场外开、评标正式文件。

三、抽取程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本规定“二、抽取手续及要求”所列手续后,为地方提供抽取使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服务。

1、抽取工作应在当地行政监督部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场监督情况下,随机抽取。

2、随机抽取后,应电话通知抽取到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是否响应外出评标评审任务。如未及时或拒绝响应,继续抽取,直至响应到位。

四、专家管理

1、外出评标评审专家到位后,地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负责专家的安全、保密管理等责任,直至项目评标活动结束。

2、外出评标评审专家在项目评标评审期间,应当自觉遵守评标规定,维护评标秩序,及时反映评标评审情况,接受地方行政监督部门管理,配合地方行政监察部门调查。

外出评标评审专家在评标评审中,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约束,由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予以处理

3、按分级管理原则,地方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评审专家提出的规范评标评审环境等建议、反映的评标评审过程中违规违纪等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调查处理意见正式反馈前,市(州)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停止发布相关招标采购项目公告公示信息。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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