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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程设计企业审批前的公示20180926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8-09-26 14:48:26

关于辽宁省工程设计企业审批前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8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请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整改或陈述材料,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7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电话:024-83988656、024-83988660

附件:公示工程设计企业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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