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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印发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8-09-27 17:06:57

延市建招发[2018]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清理整顿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收费实施方案》,请根据清理整顿内容,各招标代理企业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各建设、施工企业积极提供线索,特此通知。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国务院大督查重点事项清单文件为指导,加强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为全市建设项目发展创造更加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

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收费工作要坚持集中整治规范与切实有效地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解决工程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具有刚性的制度建设相结合,要求企业自查与招投标监督部门专项治理检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二、清理整顿对象

凡在我市境内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以及进延承揽业务的市外招投标代理机构。

三、清理整顿内容

(一)全面清理取消招投标代理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以及收费目录。

(二)政府取消招标代理指导性价格以后,其收费标准应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三)实行网上投标报名采取免费下载招标、资格预审等相关文件,网下投标报名的只收取工本费,严禁代理机构巧立名目向投标人乱收费。

(四)严禁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所谓“专家费”、“评标费”等其它不合理收费。

四、组织领导机构及投诉举报机制

为了加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督查事项清单中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市招标办成立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收费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贺凡

副组长:赵玉琴、王璜

成员:冯晓红、许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任由王璜兼任。投诉举报电话:0911-2162255

五、工作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大督查通知中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行业自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收文之日起开展一周的收费项目自查和清理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要亲自抓,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我办。

(二)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市招标办负责落实查处招标代理机构乱收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及投诉受理举报机制,主动调查发现、调查取证、搜集问题线索,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巧立收费名目向招投标各方收取所谓“好处费”、“专家费”、“评审费”等一些行业不成规矩的收费项目,坚决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一经发现落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本地企业该暂停的暂停一定时间内的执业资格,外地企业清除出延安市场,为贯彻落实好中、省决策部署及优化延安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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