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建〔2018〕121号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第三督查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住建局颁发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搅拌站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和线路是否按规范接线布线;
2、严禁超限超载搅拌车驶出站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3、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和违章驾驶。
三、工作要求
1、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闭合管理,保存好相关文件资料。在自查自纠中要突出“严”字当头,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进行整改。
2、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日常安全制度的落实,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工作,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输文明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市住建局将适时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治成效。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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