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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开展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9-29 09:57:40

渝建〔2018〕54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立即开展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18年5月,市城乡建委会同9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建〔2018〕253号),在全市启动了工地形象品质提升行动,并在主城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率先推进。行动开展至今,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改善,但总体提升效果同既定提升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攻坚克难、扭转局面,高质量、高效率推动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全面提升,我委决定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委成立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乔明佳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钢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和主城区各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建管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安全总站负责具体开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庆节前大变样、年底脱胎换骨”的攻坚目标,坚持“摸清底数、排查治乱、树立标杆、提档标准、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法,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高标准”和“中标准”,发挥“头雁效应”,深化与其他部门的联动,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立刻扭转提升行动前期稍显“乏力”的局面,高质量、高效率提升主城区工地“颜值”与“气质”。

三、行动范围

行动范围为主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重点区域为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两江四岸”、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建筑工地。其他区县、行业可参照本方案开展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主城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摸清底数(即日起至10月15日)

主城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其他区级部门,进一步对工地形象品质提升行动涉及的十大类工地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掌握区域内各类工地数量、工地形象品质、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并形成专门清单与台账。相关摸底清单范本由市安全总站负责制定发放。

(二)排查治乱(即日起至10月15日)

排查治乱期间,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的模式推进工作。对于主城区已开工建筑工地排查出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工地围挡搭设不满足标准要求、与城市环境不协调的,或工地大门、安全网、脚手架等重要部位有损城市形象的,整治一个复查一个,复查合格率务必达到100%;对于新开工建筑工地,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时将严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围挡、板房等搭设,以及制定、审批相关文明施工方案;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其他部门监管的工地,则采用函告的方式加强转办或督办。排查治乱期间,采用严管重罚的方式,凡整治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快给予经济处罚、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计入不良记录和屏蔽入渝信息等处罚或处理,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树立标杆(即日起至10月15日)

市管工程要带头强化示范引领,建成高标准的样板工地;主城各区要在城市主干道沿线及重要窗口区域,建成至少5个高标准的样板工地。市安全总站、主城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组织所辖样板工地召开观摩会,供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观摩学习,进一步促进其他工地迅速提升。

(四)提档标准(即日起至10月15日)

市安全总站要会同重庆市设计院,结合前期赴多个城市调研的成果,充分汲取排查治乱、树立标杆的经验,按照主城区重点区域“高标准”、一般区域“中标准”,修订原《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为《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标准》,先行印发至主城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工地,进一步指导施工企业“照图施工”、主管部门“照图监管”,并同步征求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力求提档为全行业统一、全国领先的工地形象品质提升标准。

(五)全面推开(10月16日至12月30日)

全面推开期间,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市区其他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全面进行处罚曝光、全面实施转办督办、全面打造样板工地、全面推行最新标准。对于建筑工地,按照“新账不再欠、旧账逐步还”的原则,新开工项目一律按照已出台的最新标准对标对表进行建设,凡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按照最新标准进行逐步整改、全面规范,进一步确保“年底脱胎换骨”的行动年度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城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进度与目标完成情况负责,要细化制定辖区内“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多层次、全方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安全总站要按照9月19日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行动攻坚会的要求,督促、指导主城各区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城市建筑工地形象品质的决定因素关键在于文明施工水平,抓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重庆城市提升全局而言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工地形象品质提升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严管重罚,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投入保障。主城各区在开展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要聚焦对文明施工费用计取、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将文明施工费用落到实处。市安全总站、市造价总站要认真研究查找本行业既有文明施工费用计取额度与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所需企业投入的差距,依法依规对相关计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四)强化督查通报。我委将把主城各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进建筑工地形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纳入对区县督查、相关市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督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严格通报至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积极进行宣传推广。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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