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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8-09-30 16:39:42

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好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日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

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提升建筑能效和建筑品质,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一、促进绿色建筑提量升质

(一)加快绿色建筑立法进程

制定《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能耗监测等专项工作要求,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推动绿色建筑要求覆盖建筑全寿命周期、全监管过程、全产业链,明确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

(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执行范围,鼓励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力争达到40%;推动绿色建筑量质提升,实现绿色建筑低星级普及化、高星级示范化;推动绿色建筑区域化发展,开展绿色城市、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创建,组织实施试点示范。

建立绿色建筑有效监管机制。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验收运营管理工作,将绿色建筑的监管纳入工程管理程序;加强和规范建筑节能材料和部品、部件的检测管理,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和材料进场复检制度,严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关;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推行第三方机构实施的评价标识模式,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监督。

(三)加强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会同质监、工信等5部门建立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规范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优先使用认证产品;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和规模,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工作,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和转型升级;做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抓好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力度,城市市区范围内应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二、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一)深入实施新建建筑节能

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做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65%标准的宣贯工作,沈阳、大连和其它具备条件的城市率先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结合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的实施,开展门窗等重点节能部位能效提升行动;抓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试点和推广工作。

(二)稳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旧城升级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统筹有序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完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主导的既有建筑改造市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办公、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以节能改造为重点的绿色化改造;做好我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省级验收工作。

(三)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不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做好国家及省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的示范项目和省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的验收及核量工作;分解2018年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和太阳能技术建筑应用的任务指标,完成可再生能源相关标准和科研课题的编制研究工作;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出台强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

积极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争开展能耗监测第五期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已建成的监测建筑的运行管理和建筑末端维护工作,保证能耗数据及时稳定的传输;做好民用建筑能耗、节能信息统计和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完成2017年度全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将全省公共建筑能耗、节约型校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建筑能耗监测示范项目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建立全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大数据平台。

三、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础性工作

(一)强化地方标准管理

围绕省委、省政府及省厅的重点工作,结合绿色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编制或修订工程建设标准,下发2018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修订立项计划,开展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标准复审工作,做到及时更新或废止;组织专家对编制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审查论证,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备案和已公布实施的国家及省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的宣贯培训工作。

(二)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

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测机构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进一步提高检测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住建部141号令)的修订进展情况,适时修订《辽宁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辽建发〔2007〕79号);根据用户需求完善辽宁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系统。

(三)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发展

积极推广应用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2017年辽宁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目录》。加快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与建筑同寿命,并集保温、防火、降噪、装饰等功能于一体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好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和光纤到户工作;鼓励创新,组织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论证,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试点应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认真做好201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宣传周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培训,提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等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和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知识和能力水平。

(五)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全面推动建设领域智慧化发展,推进建设项目全过程bim应用,研究探索建设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电子身份认证;抓好智慧城管和地下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推动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等进行智能化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清洁燃气使用安全和运行、冬季供暖设施运行效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照明设施节能等方面自动化应用水平。

四、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谋划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统领一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部署,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将各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省推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科学发展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依法依规办事,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落实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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