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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质安〔2018〕302号 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8-10-08 16:41:37

云建质安〔2018〕30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10月1日上午,罗定市兴业雅苑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一名建筑工人在十三楼作业时,从十三楼楼梯口坠落十二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的发生反映个别项目仍存在责任主体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罗定市城乡建设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事故后续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项目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停工整改

从即日起,罗定市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停工,由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自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经罗定市城乡建设局复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

事故项目建设单位罗定市大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佛山市永倬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云浮市辖区内所有开发、施工、监理的项目从即日起全面停工,经3日以上全面自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检,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辖区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合格,方可复工建设。市城区由市安监站负责。

三、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措施要求。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并抓紧完成整改;对无法整改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依法责成企业停产停业;对不达到安全施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施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任主体单位和有关人员实施处罚;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要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开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同时借助媒体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安监站将工作落实情况于10月9日前报我局质安科。

联系电话:8831572,邮箱:yf8831572@163.com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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